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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违章站在吊重上进行手拉葫芦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

编辑:凌鹰起重机械   浏览:2015   添加时间:2020-11-02 14:40:52

事故背景:吉林省某贸易大厦,设备动力科五名职工组织水暖工往贸易大厦洗衣服搬运洗衣设备。因洗衣服设在大厦地下室,致使3.5吨,长2.45米,宽2.米,高2.4米,全自动洗涤脱水机远无法运入。为此,在一层楼板上凿上一个2.6米*3.8米的洞。其具体吊运方案是,在洞口上安装有高3.8米的龙门架,将手拉葫芦挂在其上进行吊运。一开始用额定起重量3吨手拉葫芦2个,当将起重链条放到头时,洗涤脱水机底部距地下室地面仍有2米多高。于是工人1用钢丝绳吊索在包装箱中间拦腰套好,再穿上钢管,挂了额定起重量5吨手拉葫芦。当拉几个额定起重量5吨手拉葫芦的手拉链时,结果包装箱上的木盖被钢丝绳勒碎,这时包装箱的上平面大约和一层楼地面相平。于是吊运人员顺手把破碎的包装箱上盖扔掉,想从暴露的洗涤脱水机上找吊环,以便重新挂上额定起重量5吨手拉葫芦的吊钩上,再用它进行吊运。就在这时,工人1擅自跳到了被吊设备洗涤脱水机上寻找绑挂吊索的吊环。致使处于平衡状态的洗涤脱水立刻失去平衡造成倾覆。结果,人随设备一起翻入地下室,将工人及双腿压断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事故原因提要:在吊装前,没有查阅设备说明书,未将设备上的吊环及其吊点找准,没有制订出配套完整的吊装方案。未将设备绑挂牢固,其设备捆绑部位及其方法不符合安全要求。受害者没经安全技术培训,不懂手拉葫芦安全操作知识,违间擅自站到吊重上,违反《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》中“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操作”的规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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